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常見的有危險化學品倉庫、儲罐和石油庫。現以危險化學品倉庫為例,介紹儲存設施及其安全要求。
1、庫址選擇基本要求
(1)大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液化石油氣儲備站等應設在遠離居住區、村鎮、工業企業和影劇院、體育館等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地區,并應選擇在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2)廠礦企業的生產附屬倉庫不應設在城市的住宅區和公共建筑區,宜設在廠區邊緣的安全地帶。
(3)小型倉庫宜設置在企業單位的區域邊緣,且要保證防火間距的要求。
(4)甲、乙類物品專用倉庫,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易燃材料堆場等,宜設在市區邊緣(郊區)地勢較低的安全地帶,城市煤氣儲罐應分散布置在用戶集中的安全地帶。
(5)液化石油氣儲罐宜布置在本單位或本地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并選擇通風良好的地點單獨設置。
(6)桶裝、瓶裝甲類液體不應露天布置。
2、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建筑面積
(1)危險化學品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建筑面積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庫房設計規范的要求。
①高層倉庫、高架倉庫和筒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二級耐火等級的筒倉可采用鋼板倉。儲存特殊貴重物品的庫房,其耐火等級宜為一級。
②獨立建造的硝酸銨庫房、電石庫房、聚乙烯庫房、尿素庫房、配煤庫房以及車站、碼頭、機場內的中轉倉庫,其建筑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0倍,但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③裝有自動滅火設備的庫房,其建筑面積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規定增加1.00倍。 ④石油庫內桶裝油品庫房面積可按現行的國家標準《石油庫設計規范》執行。
⑤煤均化庫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可為12000m2,但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冷庫,每座庫房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和防火分隔面積,可按《冷庫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3)同一座庫房或同一個防火墻間內,如儲存數種火災危險性不同的物品時,其庫房或隔間的最低耐火等級、最多允許層數和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按其中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3、化學危險物質貯存的安全要求
化學危險品倉庫是貯存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的場所,倉庫選址必須適當,建筑物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做到科學管理,確保其貯存、保管安全。
貯存保管的安全要求:
①化學物質的貯存限量,由當地主管部門與公安部門規定;
②交通運輸部門應在車站、碼頭等地修建專用貯存化學危險物質的倉庫;
③貯存化學危險物質的地點及建筑結構,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并充分考慮對用圍居民區的影響;